自闭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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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自闭症康复补贴最新标准,了解一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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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孤独症(自闭症)群体约有万,发病率约1%,14岁以下的孤独症儿童约有万,孤独症儿童的数量每年以接近20万的数字递增,孤独症发病率已占中国各类精神残疾首位。

迄今为止,孤独症(自闭症)仍然是世界医学难题,尚无有针对性的治疗,且症状极为复杂,每个孩子在不同阶段表现出的症状也不尽相同。

孤独症的康复之路十分不易,今天我们整理了一份全国各省区市有关孤独症(自闭症)的康复训练补贴的标准(截止到年8月),为爱接力,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北京

对象:具有本市户籍、年龄0-15周岁(不满16周岁),持有残疾证或疑似残疾诊断。

标准:每年领取补贴不超过元。

二、天津

对象:0-7岁,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其父亲(母亲)有本市居住证并连续3年在本市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持有残疾人证或有定点康复机构诊断证明。

标准:每月不超过0.2万元,每年度不超过2万元。

三、河北

对象:0-6岁残疾儿童,河北省户籍(居住证)。

标准:孤独症儿童每人每年救助标准由元提高至元。

四、山西

对象:0-6岁,符合救助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包括脑瘫)、智力(包括发育障碍、发育迟缓、智力低下)残疾和孤独症儿童;部分救助项目扩展到7-14岁。

补贴标准:

经儿童医院确诊的0-6岁残疾儿童,按元/人给予其一次性筛查诊断费用救助。

为0-6岁的残疾儿童提供定点康复机构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救助标准为元/人/年。

对因各种原因未能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救助的残疾儿童,由定点康复机构或基层家庭医生团队提供社区个案康复训练服务。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10个月,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时间不少于2小时。救助标准为0元/人/年。

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10个月,每月服务不少于2次,每次服务时间不少于2小时。已接受社区个案康复训练服务的残疾儿童,不再享受支持性康复服务。救助标准为元/人/年。

五、内蒙古

对象:0-7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标准:康复训练救助时间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0个月,具体见表↓↓↓

六、辽宁

对象:0—14岁,具有辽宁户籍,在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等方面有出生缺陷和发育异常、需要进行早期干预和康复训练的儿童。

补贴标准:

0-3岁小龄各类残疾儿童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最高限额1.2万元提高至2.4万元。

4-7岁各类残疾儿童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最高限额1.2万元提高至1.8万元。

孤独症儿童,每人给予生活补助最高限额元。

新增8-14岁持一级、二级残疾人证的听力(言语)、肢体等重度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

七、吉林

对象:0-6岁,吉林省户籍(或持有吉林省内居住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标准:每年20元康复训练补贴,每年康复训练不少于10个月。

八、黑龙江

对象:0-6岁,黑龙江省户籍(黑龙江省居住证),有康复需求残疾儿童,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机构康复每年不少于10个月。

标准:每人每年1.8万元的康复训练补助。

九、上海

对象:本市户籍、未满18周岁。经评估确有康复需求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标准:视力、听力、言语、智力类,每人每年0元;肢体类,每人每年元;肢体(脑瘫)、孤独症类,每人每年20元。

备注:需先申请办理阳光宝宝卡,现持“阳光宝宝卡”的对象应在年10月31日前完成新卡换领。自年11月1日起,不再受理“阳光宝宝卡”旧卡对象补贴申请。

十、江苏

对象:0-14周岁残疾儿童,本省户籍。

标准:0-6岁每人1元/月;7-14岁每人元/月。

十一、浙江

对象:具有本省户籍,未满7周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儿童和孤独症谱系障碍儿童,以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7—18周岁各类残疾儿童。未满7周岁的省外户籍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其父母双方(或监护人)持有我省居住证连续5年以上,或在我省缴纳城镇社保连续5年以上,未享受外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政策的,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补贴标准:

未满7周岁的孤独症儿童每月最高补贴0元,每年最高补贴00元。

未满9周岁,生活自理能力不足、不具备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凭户籍所在地或监护人居住证发放地、社保缴纳地县(市、区)教育部门盖章出具的缓学或休学证明,按此项标准享受补贴。

7—18周岁低保低边家庭孤独症儿童每月最高补贴2元,每年最高补贴20元。

十二、安徽

对象:0-14周岁,本省户籍残疾儿童。

标准:每人元标准(含元生活补贴),为年龄不超过14周岁的且已安装辅助器具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孤独症、智力且年龄不超过14周岁儿童提供一学年(10个月)康复训练。

十三、福建

对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调整为0-17岁,即在申请康复救助年度的1月1日,年龄未满18周岁。7-17岁的残疾儿童申请康复救助的,须具有本省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持有居住证的7-17岁残疾儿童开展救助。

标准: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不超过元,每月不超过元。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不超过元,每月不超过元。有条件的地区可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承担。

另:福建省福州市民政局出台政策,将自闭症(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补助标准从每年不超过2万元提高到2.5万元,每月不超过元。对于贫困自闭症儿童,其康复服务补助标准将从每年不超过2.3万元提高到2.8万元,每月不超过元。

十四、江西

对象:0-6岁,江西省户籍,有康复需求和诊断明确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标准:孤独症儿童为元/人/年。

十五、山东

对象:18岁以下残疾儿童,本地户籍或有居住证。

标准:定点机构集中康复训练救助每年不少于10个月,每人年补助训练费元;“机构+社区+家庭”康复训练救助每年累计不少于3个月,每人年补助训练费元。

十六、河南

对象:0-6岁,河南省常住户口或居住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标准:元/人/年。

十七、湖北

对象:0-10岁孤独症儿童。

标准:0-6岁受助儿童,补贴标准不低于1.6万元/人/年,7-10岁受助儿童,补贴标准不低于1万元/人/年。该补贴用于定点康复机构为孤独症儿童提供的各类评估、康复课程及家长培训、家庭指导等。另发放每月元的生活补助,每年补助10个月。

武汉0-14岁儿童补贴见表↓↓↓

十八、湖南

对象:0-6岁,湖南省户籍或有效居住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标准: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和孤独症残疾儿童每人每月救助1元。

十九、广东

对象:广东省户籍0-6岁,符合救助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具备医疗诊断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具有康复服务适应指征,通过康复服务可能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

标准: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每人每年补助10个月)

全日制康复训练:每个训练日在康复机构的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5小时,每周单训不少于1小时,补助标准为:公办康复机构元/人/月,非公办康复机构元/人/月。

非全日制康复训练:3岁以下或接受普通幼儿教育、普通小学教育的受助人可采取一对一的亲子同训、预约单训、家庭指导或集体教学等,每个训练日在康复机构的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3小时,每周单训不少于1小时;或每周单训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或每周开展不少于3小时且康复效果与上述模式相当的集体教学。补助标准为:公办康复机构元/人·月,非公办康复机构元/人·月。非全日制康复训练补助经费由同级财政安排。

二十、广西

对象:0-17岁,广西户籍或居住证、有残疾人证或相关机构诊断证明、有康复救助需求,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补贴标准:

0-6岁,不低于95元/日。

7-12岁孤独症儿童选择按天救助的,课程要求按0-6岁孤独症儿童标准执行。

选择按周救助的,课程要求按13岁以上孤独症儿童标准执行。

13岁以上,元/周。

二十一、海南

对象:0-17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标准:每年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0-6岁补助标准不少于00元/人/年;7-17岁补助标准不少于0元/人/年。

二十二、重庆

对象:0-6岁,重庆市户籍,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标准:每年康复训练满10个月的,按照每个2万元的标准补助。

二十三、四川

对象:0-6岁残疾儿童(视力、听力、肢体、智力、孤独症5类),成都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0—15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标准: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手术的,每名不超过3万元/年。开展康复训练的,每名不超过2万元/年。给予辅助器具适配的,基本辅助器具适配不超过0.5万元/人、人工耳蜗不超过6万元/人、助听器不超过1万元/人、普及型假肢安装每具不超过1万元/人,辅助器具适配后,两年内不得再救助同一类型辅助器具。

另:重庆的救助对象是具有重庆市户籍、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每年康复训练满10个月的,按照每个2万元的标准补助。

二十四、贵州

对象:0-6岁,贵州省户籍(或在贵州省领取居住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标准:补助训练费不低于元/人/年,每年最长不超过10个月。

二十五、云南

对象:0—6岁,云南省户籍(或在云南省领取居住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标准:补助元/人/月,每年最长不超过10个月。

二十六、西藏

对象:0—8岁,西藏自治区户籍(居住证发放地在西藏),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语后聋的听障儿童申请人工耳蜗植入、肢体残疾儿童申请矫治手术年龄可放宽至14岁)。

标准:在救助年龄段内的残疾儿童享受两年以上基本康复训练救助,以拉萨为例,最高补助元/人/年,机构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0个月。

二十七、陕西

对象: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标准:元/人/月,每年训练周期最多不超过10个月。

二十八、甘肃

对象:0—6岁,甘肃户籍(含居住证发放地在甘肃),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标准:不低于2万元(含)/人/年。

二十九、青海

对象: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孤独症等残疾儿童,7-17周岁持证残疾儿童。

标准:0-6岁最高补助2万元/人/年;7-17岁最高补助0.8万元/人/年。

三十、宁夏

对象:0-6周岁,户籍(居住证)在宁夏,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标准:2万元/人/年,另7-14周岁的听力语言、肢体、智力和精神残疾儿童救助服务费元/人/年。

三十一、新疆

对象:0-6岁,新疆户籍(或在新疆领取居住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标准:元/人/年。

孤独症的康复是一场马拉松,而真正奋战在这条赛道上的是孩子及背后的家庭,唯有不断地自我探索,持之以恒,耐心行走,才能有所收获。

孤独症的康复是一场没有孤勇者的马拉松,我们每一次向孩子伸出的一双手,耐心的一次陪伴,都是鼓励性的进阶。

越走近,越了解,我们能做的是给予他们需要的,我们力所能及的帮助。

我们始终相信,再特别的孩子,身上也有闪光点,只要正确地发现、引导和鼓励,每个孩子都可以闪闪发光!

请相信,只要不放弃,人生就会出现奇迹!

(注:以上政策来源于各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办法等材料,具体实施中,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政策制定的不同背景略有不同,家长要了解或者申请具体详细的补贴政策,可咨询户籍所在地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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